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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的“守护”--让乡村人居环境更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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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经常有些三轮车偷偷向这片空地倾倒混凝土石块、渣土、塑料制品之类的建筑垃圾,还有一些居民生活废弃物,乍一看还以为是垃圾场,如今这些固体垃圾不见了,再没有发现有人偷偷往这里倒垃圾了。”附近村民向“回头看”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反馈到。

今年6月初,米脂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米脂县银州街道班家沟砖厂沿线道路附近倾倒有大量固体废弃物。经现场调查,该村位于城乡结合部,路段较为偏僻,部分工地为节约成本就近倾倒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不但侵占大量土地资源,破坏了乡村的面貌,还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气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通过前期立案调查取证,米脂县检察院向属地街道办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对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采取有效合理措施进行实时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对沿路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在全街道开展了宣传、整治人居环境的行动,并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形成了‘村民全天候监督、干部不定期巡查’的共同治理长效机制”,米脂县银州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米脂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米脂县检察院将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共同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定时清运、定点处理的人居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让城乡居民都享受到洁净亮丽的生活环境,用检察力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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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石雄伟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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